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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科指南】南京河西外国语学校选择性考试科目指南

作者:蔡文臣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2403 

南京河西外国语学校选择性考试科目指南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要求、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在我省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研制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实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

三、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特点

一是遵循国家要求。坚持把中央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贯穿于《实施方案》制定的全过程,确保我省改革方案符合国家的改革精神和任务要求。

二是符合江苏实际。本次高考综合改革,在贯彻国家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经验,实现新方案与现行方案的平稳对接。

三是注重整体协同。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突破口,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整体设计,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贯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改革。

四是体现育人为本。高考综合改革,通过招—考—教—学联动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充分保证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考试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要求,帮助学生提前规划职业生涯,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五是促进科学选才。高考综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的科目要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起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拔人才,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导向。

六是确保公平公正。我省改革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优化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强化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管理,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正公平。

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5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三是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四是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模式。五是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我省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模式是“3+1+2”。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新的高考模式中,高考总成绩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突出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强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其主要目的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高考总分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自主选择,体现学生的兴趣特长;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由考生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2.考试对象和考试时间

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往届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

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

1合格性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1。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下一次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合格的,由各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补考。

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科实验等合格性考试,由各设区市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进程确定具体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及上述7门科目,共10门合格性考试;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参加合格性考试。

2)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检查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性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特色优势,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其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其中,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五是成绩使用不同。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参加相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的前提;选择性考试成绩则是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高考考试科目设置

新的改革方案,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为“3+1+2”,共6门科目。

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

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1门;

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

这样的选科方式,是第三批改革的8个省市统一采用的模式。

先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科目,再从思想政治等4门科目中选择2门的原因: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

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的首选科目,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学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的8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实现新方案与江苏现行高考方案平稳过渡,有利于考生和家长尽快适应。

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和录取时,将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

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具体组合如下:


序号

物理类组合

序号

历史类组合

1

物理-化学-生物

7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2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8

历史-化学-思想政治

3

物理-化学-地理

9

历史-化学-地理

4

物理-生物-思想政治

10

历史-生物-思想政治

5

物理-生物-地理

11

历史-生物-地理

6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12

历史-化学-生物

考生确定自己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首先,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其次,可以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进行选择;

  1. 可以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则表示考生3科选择性考试中要选考物理和化学方可报考该专业,对另1科再选科目则没有要求;再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生物”,则表示考生3科选择性考试中除了要选考物理外,化学或生物中可以任意选择1科,对第3门选考科目则没有要求。)

我省将在考生选科前汇总公布招生高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供考生参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以及高校人才选拔的需要,同时参照全国其他省份的一致做法,我省体育、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考试,除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考试外,也要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等学校招生选科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在录取时,体育、艺术类专业单独计划、单独划线。采用这种考试模式,有利于提高江苏体育、艺术类学生的文化素质。

 2.高考文化总分的构成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

3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从2021年开始,高考语文、数学、外语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3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3.等级分的使用及转换办法

由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4门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之间不具备可比性和可加性,无法直接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因此,在计入高考总分时,将其原始分按照统一的规则转换成等级分,能较好地解决不同再选科目之间成绩的可比性和可加性问题。

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具体转换规则和步骤如下:

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

第二步,将A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段,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统一使用该转换办法。

使用等级分主要是为了解决2个问题:

一是通过将不同再选科目原始分按照统一规则转换到同一量表上,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可比性的问题。

二是通过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将等级转换成等级分,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可加性的问题。

分数转换后,考生在相应科目群体中的位次不会下降,和现行方案相比,增加了区分度。

 4.高考的考试时间和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

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三)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六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四个程序:真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四个程序环环相扣,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的情况。学期或学年结束时,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经学生本人确认,学校审核后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除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外,其他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主要信息必须公示。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3.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

一是由高中学校用于学生教育。

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是在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可以提供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使用。

(四)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后的高考录取方式

1)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例如:某高校有50个招生专业,根据各专业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共划分为3个专业组,其中A专业组中有15个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另2门选考科目为任选;B专业组中有10个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另1门选考科目为任选;其余专业在C专业组中,要求的选考科目为历史政治,另1门选考科目为任选。某考生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那么,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该校的A专业组和B专业组中的专业,但不能填报C专业组中的专业。

使用“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方式的优势:

一是可以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一个“院校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类),也可能是多个专业(类),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符合条件的考生,院校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类)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志愿和最终所录专业(类)的契合度。

二是可以进一步提高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满意度。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有利于进校后人才培养。

2)从2021年起,合并本一本二批次录取。原因主要是:首先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其次,代表了全国高考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大多数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都明确合并本一本二批次。通过合并批次,可以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范围和空间,同时也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2.高校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

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

(五)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1.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是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而制定的,体现职业教育的特征。

改革后,我省将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等三类人群分别实施相应的考试招生办法。

 2.普通高中毕业生就读高职院校的途径

一是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对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院校主要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是参加普通高考但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专科)统招批次的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的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对口升学统一考试报考省内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也可报考省内高职院校。未参加对口升学统考的考生,可以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高职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