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习惯,12月4日,我校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活动。这次活动我校有幸邀请到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四部负责人,南京河西外国语学校法制辅导员胡莹女士为同学们进行宪法的普及。
胡主任向同学们介绍宪法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赋予我们平等的权利,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们的目常生活中,处处都有法的影子,联系同学们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班纪班规,能否严格遵守,这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律意识!我们只有时时刻刻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同学们要意识到只有健全的法治系统,才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我们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宪法如明灯,存纸上,刻心中,共燃千灯同昼;少年如星火,学宪法,讲宪法,齐聚星火燎原。同学们,就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