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尊敬的老师们
张: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桂:我是来自高二年级的桂思源。
张:我是来自高二年级的张可欣,很荣幸由我们主持今天的晨会。
桂: 让我们来介绍一下今天的升旗手。一位是来自高二年级的郭霆煜同学。郭霆煜兴趣爱好广泛,热爱篮球和羽毛球,乐于助人,阳光向上,在学习上自觉认真。他的座右铭是:人生在世,并非遂己所愿,而是尽己所能。
张:另一位是来自高二年级的王亚琪。她在班级担任英语课代表一职,她性格开朗,待人友善,热爱集体,学习态度端正。她的兴趣爱好广泛,热爱绘画,音乐,钩织等。她的座右铭是: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桂:关于“法”,荀子曾说:“法者,治之端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张: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桂: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张:国家宪法日,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
桂: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南京河西外国语学校法治辅导员胡莹女士为我们带来名为《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素养》主题发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交流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素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们应当深入了解宪法,并遵纪守法。每年的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国家宪法日。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它就像空气,像阳光,从你出生的那一刻就与你密不可分,如母亲一般默默守护着所有中国公民的成长。
从你出生那一刻起,你就是独立的个体,你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为了一名中国公民。宪法赋予你平等的权利,你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你上小学了,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你们唱国歌,你开始知道祖国的首都是北京。也许那时的你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
当你成年了,考上了大学,这一年,你第一次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一次真切体会到宪法的存在感。
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可能有同学怀着对军人的崇敬,会在大学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书,光荣入伍,那么学校为你保留两年的学籍。退伍后,你在大学完成自己的学业,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
得到心仪的工作那一刻起,就要踏入职场,靠自己的劳动独立打拼了。此时,宪法也将为你保驾护航。女性就业不受歧视,劳动者有休假的权利,这些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当然,在工作的同时,你也应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宪法并不神秘,离我们更不遥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级校规,班级班规,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这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律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同学们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治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变得更美好!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弘扬宪法精神,争当普法的先行者,照亮青春梦想,让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争做一名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张:感谢胡检察官。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精神,做到学法、遵法、守法
桂:宪法可以治理国家,而校规则可以规范校园。
张:校园的优美环境与学习氛围需要每个集体与个人的努力。
桂:在上个月的常规检查中有许多班级都表现突出,其中获得一等奖的有:初一3班,班主任王美娟老师,优秀学生干部孙逸轩;初一4班,班主任张婷老师,优秀学生干部夏周天忆;初二2班,班主任谢易璇老师,优秀学生干部周子淳;初二3班,班主任庞巧老师,优秀学生干部朱梁钰;初三1班,班主任黄海容老师,优秀学生干部袁可欣;初三3班,班主任姚婷老师,优秀学生干部吴宜航;高一1班,班主任陈玉露老师,优秀学生干部孟子宸;高一2班,班主任吴恩慧老师,优秀学生干部庄满爱;高一4班,班主任郭佳老师,优秀学生干部杨冬宁。
张:下面有请经卫宏书记为获奖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桂:祝贺所有获奖班级。
张: 在上周四举办的建邺区中学生合唱比赛中,由我校初一初二年级同学组成的校合唱队,在一众比赛队伍中脱颖而出,取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下面有请梁爽副校长为他们颁奖
桂:再次祝贺各位同学。在建邺区中学生微团课比赛中,我校高中部夏文夕、张智炀、陈淇楠、李想、谢瑞洋、齐徐宁子、杨奕、高子腾、孟子然,初中部胡佳权、周漫、孙子媛、赵新仟、项昕颜荣获建邺区优秀奖。高中部武佑文荣获建邺区特等奖,并参加市级决赛。
张:下面有请经卫宏书记为以上同学颁奖;
桂:在建邺区“最美中学生”寻访活动中:我校初三年级周芷澜、高三年级夏文夕获得建邺区最美中学生荣誉称号,有请经卫宏书记为几位同学颁奖;
张: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对所有的获奖同学表示祝贺。
桂: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助于在国际社会中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力。
张:关于宪法,康德曾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就让我们借此机会一起学习宪法知识,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合: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一起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贡献青春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