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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南外·主题教育】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 南京河西外国语学校开展法治主题教育活动

作者:刘瑞川     发布时间:2025-06-11     浏览次数:10 

“法者,治之端也;尚法弘法,吾之道也”。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与安全意识,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6月9日,南京河西外国语学校联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为高一、高二学生举办了 “模拟法庭展风采,学法普法伴我行” 法治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以一起由真实案件改编的 “网络谣言引发受害者霸凌报复造谣者” 的故意伤害案为蓝本,完整模拟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宣判等庭审环节。他们身着专业服装,神情严肃,语言规范,将各自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让在场师生仿佛置身于真实法庭。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 义正辞严地宣读起诉书,列举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证据;“辩护人” 则据理力争,为被告人进行有力辩护。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激烈交锋,充分展现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法庭辩论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高潮,“公诉人” 和 “辩护人” 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从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方面展开精彩辩论,他们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展现出扎实的法律素养与出色的辩论能力。



活动总结

活动尾声,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田丽萍律师对本次模拟法庭进行专业总结。她首先肯定了参演同学以高度的投入展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和法治精神的魅力。



随后,结合案例向同学们提出两点关键忠告:一是暴力的恶行循环,传播不实信息固然有错,但案件中 “被告人” 的报复行为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升级,以暴制暴绝非出路,任何纠纷都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是校园欺凌的严重性,无论是《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界定,还是法庭对证据链的严格审查,都表明法律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不容妥协,违法犯罪可能源于一次情绪失控、一次盲目跟风,希望每位同学引以为戒。

最后,田律师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不同法律职责及其不可替代的社会重要性。



展望未来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提升了学生的法制理念和法制素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同学们珍惜美好的青少年时光,积极主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争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